7月1日起,武漢131萬名城鎮(zhèn)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將調(diào)整。調(diào)整后,每月繳存*少不得低于176元,*多不得超過2738元,超過上限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武漢公積金中心公告,職工個人繳存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低比例不得低于8%,*高比例不得超過12%。由于武漢中心城區(qū)*低工資標準從900元提高到1100元,因此公積金繳存*低金額為1100元×8%×2=176元,比此前標準提高32元。
職工工資總額計算方式為:行政、事業(yè)單位包括基本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或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性補貼、工作性津貼、改革性補貼、獎勵性補貼、其他獎金;企業(yè)單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工資。
同時,單位和職工要求超過標準繳存的,應先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公積金繳存額度已超過標準的,可暫維持原標準繳存,但本年度不得調(diào)整繳存基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