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和條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向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發(fā)放的,定向用于購買自住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的父母、子女購買自住住房時,職工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為其提供幫助(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95%,開辦此項業(yè)務)。
一、借款人申請個人公積金貸款,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使用狀態(tài)應符合下列條件:
1、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不含一次性補繳)以上,且個人賬戶狀態(tài)正??梢陨暾堊》抗e金個人貸款;
2、欠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職工沒有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職工所購房屋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5、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可貸額度核定范圍。
(二)公積金貸款次數及房屋套數認定應符合下列條件:
總的原則是“認房又認貸”。
1、房屋套數認定標準:
(1)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地購買自住住房,房屋套數以購房所在地不動產和房產管理部門系統查詢?yōu)闇?,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未滿18周歲)在內的住房情況;
(2)經不動產和房產管理部門系統查詢在購房所在地(市城區(qū)、縣城區(qū)、鄉(xiāng)鎮(zhèn))沒有住房的,認定為首套住房;查詢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在該房屋所在地購房的認定為二套房;所購住房屬于第三套及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
(3)婚姻狀況發(fā)生變化的,需查詢婚姻存續(xù)期間是否有共有房產。若有共有房產,對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該房產歸某一方所有,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否則按共同房產核定房屋套數。
2、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標準:
(1)住房公積金貸款每筆在8萬元(含)以內的,不計算貸款次數;
(2)借款人(單身)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審批發(fā)放后,系統記錄借款人貸款次數;借款人于貸款發(fā)放后結婚,添加配偶為共同還款人的,系統記錄配偶貸款次數。借款人(已婚)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審批發(fā)放后,系統記錄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請時無公積金賬戶,以后繳存開戶時自動記錄)貸款次數;
(3)婚姻狀況的變化不影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婚前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婚后合并記入家庭貸款次數,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家庭的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婚姻關系結束后分別記入當事人貸款次數);
(4)職工在本地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到外地公積金中心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系統記錄該職工及配偶貸款次數。
(三)償貸能力的認定標準:
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和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綜合考慮職工家庭基本生活費需要,新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含組合貸款中的商業(yè)貸款月還款額)與家庭月負債之和不得超過申請人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個人征信報告應符合下列條件:
1、個人征信報告信貸記錄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1)逾期記錄中有連續(xù)逾期3期及以上或累計逾期6期及以上的;
(2)逾期記錄中存在當前逾期金額的;
(3)存在“呆賬、資產處理、保證人代償”和“強制執(zhí)行記錄”信息的;
(4)個人征信報告中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
其中個人征信報告信貸記錄中有前款第一條逾期記錄但屬于下列情形的,可由所在銀行出具證明,經核查屬實,可以受理:
(1)個人征信報告中國家助學貸款有逾期記錄,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已全部結清的;
(2)個人征信報告中逾期記錄超過規(guī)定的期數,但全部因未交納卡費、年費、信息服務費、掛失費發(fā)生逾期的;
(3)個人征信報告中因貸款(或發(fā)卡)銀行的系統問題導致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信息不正確的;
(4)個人征信報告中逾期記錄超過規(guī)定的期數,但連續(xù)3期及以上逾期金額累計不超過500元,逾期6期及以上逾期金額累計不超過1000元的。
2、個人征信報告中顯示有商業(yè)住房貸款的要合并計算償還能力,顯示有已結清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要合并計算貸款次數。
(五)擔保方式:同意按照住房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提供合法、足額的擔保。
(六)購房首期付款的金額不低于以下規(guī)定比例:
1、所購房屋為第一套住房,或第一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提供不低于購房合同總價款20%的首付證明;
2、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不低于購房合同總價款40%的首付證明。
(七)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yè)人員、農民工(以下簡稱個人繳存者)申請公積金貸款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連續(xù)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不含一次性補繳)以上,并承諾在貸款還款期間連續(xù)正常繳存公積金;
2、在本市城鎮(zhèn)購房;
3、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
4、個人繳存者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后,連續(xù)3個月未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依照《協議》和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相關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中心可參照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標準加收利息;
5、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85%。
(八)異地公積金繳存者申請公積金貸款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屬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為其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個人賬戶狀態(tài)正常、無尚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其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在本地城鎮(zhèn)購房,職工可持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開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情況證明》及近6個月的繳存流水,在本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建立還款保證金賬戶,一次性存入6000元后,可向本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6000元還款保證金不計入可貸額度核定范圍;
2、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本地戶口簿;若其子女或父母在本地購房,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本地戶口簿;
3、已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按二次貸款政策執(zhí)行。已有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的或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再受理公積金貸款;
4、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85%。
(九)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貸款
(一)職工家庭(含家庭代際之間)所購房屋已申請使用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
(二)所購房屋建筑面積超過240平方米的;
(三)所抵押房屋在拆遷范圍內,或無獨立廚衛(wèi)或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或存在其他不易處置情形的;
(四)購買配偶、子女,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的;
(五)離婚5年內,職工與原配偶之間買賣住房的。
三、借款人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
(二)最近3年內被認定存在違規(guī)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三)以欺騙手段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四)不符合公積金貸款信用審核標準的;
(五)五年內有法院執(zhí)行強制扣劃住房公積金的;
(六)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七)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時限、期限和利率
一、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首套房(含首次貸)45萬元,二套房(含二次貸)30萬元,具體每戶貸款額度按以下方式取最低值:
(一)不超過職工本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可貸額度核定范圍;
(二)月還款額不高于借款人夫妻雙方月收入的50%;月收入以職工夫妻雙方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職工的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yè)人員、農民工等個人繳存者不以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認定其月收入。個人繳存者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
(三)用所購期房作抵押的(按揭貸款),屬于首套房或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80%;屬于二套房或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60%;
(四)用現房作抵押的,屬于首套房或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80%;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60%,且不得超過抵押房屋評估價值的70%。抵押房產的購買時間在1年以內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日期為準),不需要辦理房屋抵押評估;
(五)用住房公積金作質押擔保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擔保總額的80%;
(六)申請公積金購房提取,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兩項額度之和不超過購房合同總價款(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90%,開辦此項業(yè)務);
(七)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不超過商業(yè)性住房貸款余額(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85%,開辦此項業(yè)務);
(八)非夫妻關系或父母、子女關系的共有產權人,如兄弟姐妹、朋友等,按其房屋產權約定的占有份額核定貸款額度,如無約定按均分原則核定。
二、申貸時限
繳存職工在城鎮(zhèn)購買商品住房,從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一年以內,可憑相關材料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繳存職工購買二手房,從不動產權證簽發(fā)之日起一年內,可憑相關材料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貸款期限
最長不得超過30年,且不得超出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5年。
四、貸款利率
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執(zhí)行。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為同期貸款利率的1.1倍。被認定為二次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執(zhí)行同期貸款的基準利率。
公積金貸款的程序
“中心”實行貸款“三級審批”制度,分別由綜合柜員、貸款初審崗、貸款審批崗進行業(yè)務辦理。
一、貸款受理
綜合柜員對借款人貸款資格和提供的貸款申請材料進行整理、分析,根據借款人年齡、家庭收入情況、購房情況、擔保情況以及個人信用情況,對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作出受理與否決定。
符合受理的貸款件,由綜合柜員負責借款合同的面談、面簽,并對貸款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借款申請應當予以受理;對貸款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借款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于不符合貸款條件,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借款人說明理由。
符合受理條件的,由綜合柜員根據操作標準在貸款系統中錄入借款人、抵押人和保證人信息,并打印裝訂《借款合同》;由綜合柜員指導借款人、抵押人和保證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含抵押、保證合同),確保簽名和指紋清晰、完整無涂改。借款人或抵押人因故不能面簽的,由綜合柜員另行預約時間完成面談面簽工作。
二、貸款初審
1、復核綜合柜員錄入貸款信息,檢查貸款資料是否齊全。結合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積金繳存情況、收入、債務、信用情況及住房套數等,對其償還能力、信用狀況、風險程度等進行全面評估,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貸款初審。
2、審核貸款擔保情況。
(1)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的,初審人員應審查:
①抵押物的合法性。包括調查抵押物是否屬于《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抵押財產范圍;
②抵押人對抵押物占有的合法性。包括抵押物已設定抵押權屬情況,抵押物權屬情況是否符合設定抵押的條件,借款申請人提供的抵押物是否為抵押人所擁有,財產共有人是否同意抵押,抵押物所有權是否完整;
③抵押物價值。對于需要評估的抵押物,要檢查其是否經“中心”認可的評估機構對其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以及評估方法是否可行、評估結果是否合理。凡抵押物評估價格明顯高于當地平均房屋價值的,要求評估機構重新評定房屋價值。用作抵押的房產最終評估價值由“中心”工作人員會同評估公司專業(yè)評估人員現場勘查抵押物現狀后確定;
④只能用隨州本地的住宅性質房產作抵押,且抵押房產的雙證齊全,即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⑤房屋在拆遷范圍內,無獨立廚衛(wèi)或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或存在其他不易處置情形的,不能作為抵押物。
(2)采取公積金質押擔保方式的,個貸工作人員應調查:
①確認保證人是否自愿為借款人提供公積金貸款擔保,并告知保證人連帶責任義務;
②審核保證人合法身份證明材料;
③審核保證人是否正常繳存公積金且公積金賬戶為正常狀態(tài),擔保金額不得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0%。
三、貸款審批
貸款審批人員負責對初審人員審核簽字后移交的所有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對于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對受理意見進行修改或退回審批。
四、抵押登記
借款合同審批后,由樓盤專管員或借款人領取審批資料到不動產權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五、貸款發(fā)放
“中心”工作人員到不動產權部門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或《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錄入抵押信息,經復核后按相關規(guī)定轉財務科放款。
六、檔案整理移交
個貸管理員負責將已放款的貸款材料整理并移交檔案管理員歸檔。
貸款種類及所需資料
一、商品住房(期房)按揭貸款
借款人所購期房為已與市公積金中心簽訂了《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合作協議》的商品住房開發(fā)樓盤。
辦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談面簽《隨州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需要核實原件)
1、商品房買賣合同: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時間一年之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首付款發(fā)票:用所購期房作抵押的(按揭貸款),屬于首套房或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金額不低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20%的銷售發(fā)票或付款收據;屬于二套房或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金額不低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40%的銷售發(fā)票或付款收據。
3、身份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需至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4、戶口簿:(1)購房人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戶口簿;(2)購房人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同一戶口簿;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證中任何一項證件予以認定。
5、婚姻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婚姻證明。(1)借款人或購房人已婚的,出具結婚證;(2)借款人或購房人離異后單身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簽署《未婚聲明》;(3)借款人或購房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未婚的,需簽署《未婚聲明》。
6、收入證明:月收入以職工夫妻雙方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職工的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yè)人員、農民工等個人繳存者不以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認定其月收入。個人繳存者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
7、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購房人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之后,由購房人到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開具,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滿18周歲)在內的住房情況,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3個月內有效。隨州市城區(qū)范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不用開具《現有住房情況證明》,直接到“中心”營業(yè)部柜面授權查詢。
8、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申請受理前一個月內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
9、銀行卡: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開戶行必須為公積金中心與該樓盤按揭合作協議約定的銀行。
特別說明:
(1)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名下房產不能用做抵押。
(2)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所顯示的出生年月日應當身份證號碼信息應當一致。
(3)家庭代際之間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和商業(yè)銀行組合貸款。
(4)辦理組合貸款時公積金與商業(yè)銀行貸款年限須一致。
辦理流程:借款申請人向“中心”營業(yè)部(辦事處)咨詢確認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人帶齊上述“辦理要件”到“中心” 營業(yè)部或辦事處面談面簽《個人購房借款合同》→中心審批→樓盤專管員持“中心”批準生效的借款合同到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窗口辦理不動產登記(預告登記)→“中心”專人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個貸管理科或辦事處錄入抵押信息、復核后轉財務科放款→ “中心”通過郵政速遞將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個人借款合同、還款計劃表郵寄到貸款申請時填寫的地址,借款人注意查收并按期還款。
注:可在“中心”營業(yè)部辦理不動產登記(預告登記)。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特殊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
二、購買商品房用現房抵押貸款
辦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談面簽《隨州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需要核實原件)
1、商品房買賣合同: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時間一年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首付款發(fā)票:屬于首套房或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金額不低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20%的銷售發(fā)票或付款收據;屬于二套房或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金額不低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40%的銷售發(fā)票或付款收據。
3、身份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需至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4、戶口簿:(1)購房人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戶口簿;(2)購房人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同一戶口簿;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證中任何一項證件予以認定。
5、婚姻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婚姻證明。(1)借款人或購房人已婚的,出具結婚證;;(2)借款人或購房人離異后單身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簽署《未婚聲明》;(3)借款人或購房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未婚的,需簽署《未婚聲明》。
6、收入證明:月收入以職工夫妻雙方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職工的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yè)人員、農民工等個人繳存者不以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認定其月收入。個人繳存者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
7、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購房人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之后,由購房人到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開具,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滿18周歲)在內的住房情況,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3個月內有效。隨州市城區(qū)范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不用開具《現有住房情況證明》,直接到中心營業(yè)部柜面授權查詢。
8、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申請受理前一個月內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
9、銀行卡: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
10、抵押物:抵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以他人房屋作抵押的,還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人及共有人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特別說明:
(1)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名下房產不能用做抵押。
(2)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所顯示的出生年月日須與身份證號碼信息應當一致。
(3)該業(yè)務類型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和商業(yè)銀行組合貸款。
辦理流程:借款申請人向“中心”營業(yè)部(辦事處)咨詢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人持抵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到“中心”營業(yè)部或辦事處登記自行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預約評估定價→借款人領取評估報告后帶齊上述“辦理要件”到“中心” 營業(yè)部或辦事處,貸款受理人員受理錄入貸款資料→“中心”審批→借款人到“中心”領取批準生效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請表》及加蓋“中心”印章的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與抵押人夫妻雙方一起到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窗口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中心”專人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個貸管理科或辦事處錄入抵押信息、復核后轉財務科放款→ “中心”通過郵政速遞將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個人借款合同、還款計劃表郵寄到貸款申請時填寫的地址,借款人注意查收并按期還款。
注:持《不動產權證》的抵押人,可直接在“中心”營業(yè)部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特殊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
三、二手房貸款
辦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談面簽《隨州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需要核實原件)
1、購房證明材料:提供簽發(fā)時間一年以內的《不動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增值稅發(fā)票及契稅發(fā)票。
2、身份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需至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3、婚姻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婚姻證明。(1)借款人或購房人已婚的,出具結婚證;(2)借款人或購房人離異后單身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簽署《未婚聲明》;(3)借款人或購房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未婚的,需簽署《未婚聲明》。
4、戶口簿:(1)購房人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復印件1份);(2)購房人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同一戶口簿;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證中任何一項證件予以認定。
5、收入證明:月收入以職工夫妻雙方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職工的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yè)人員、農民工等個人繳存者不以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認定其月收入。個人繳存者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
6、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購房人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之后,由購房人到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開具,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滿18周歲)在內的住房情況,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3個月內有效。隨州市城區(qū)范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不用開具《現有住房情況證明》,直接到“中心”營業(yè)部柜面授權查詢。
7、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申請受理前一個月內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
8、銀行卡: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
9、抵押物:抵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以他人房屋作抵押的,還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人及共有人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特別說明:
(1)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名下房產不能用做抵押。
(2)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所顯示的出生年月日須與身份證號碼信息應當一致。
(3)該業(yè)務類型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和商業(yè)銀行組合貸款。
辦理流程:借款申請人向“中心” 營業(yè)部(辦事處)咨詢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人持抵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到“中心”營業(yè)部或辦事處登記自行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預約評估定價→借款人領取評估報告后帶齊上述“辦理要件”到“中心” 營業(yè)部或辦事處,貸款受理人員受理錄入貸款資料→“中心”審批→借款人到“中心”領取批準生效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請表》及加蓋“中心”印章的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與抵押人夫妻雙方一起到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窗口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中心”專人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個貸管理科或辦事處錄入抵押信息、復核后轉財務科放款→ “中心”通過郵政速遞將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個人借款合同、還款計劃表郵寄到貸款申請時填寫的地址,借款人注意查收并按期還款。
注:持《不動產權證》的抵押人,可直接在“中心”營業(yè)部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特殊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
四、公積金質押擔保貸款
辦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談面簽《隨州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需要核實原件)
1、購房證明材料:購買一手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時間一年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發(fā)票(付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簽發(fā)時間一年以內的《不動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增值稅發(fā)票及契稅發(fā)票。
2、身份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需至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3、戶口簿:(1)購房人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戶口簿;(2)購房人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同一戶口簿;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證中任何一項證件予以認定。
4、婚姻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婚姻證明。(1)借款人或購房人已婚的,出具結婚證;(2)借款人或購房人離異后單身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簽署《未婚聲明》;(3)借款人或購房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未婚的,需簽署《未婚聲明》。
5、收入證明:月收入以職工夫妻雙方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職工的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yè)人員、農民工等個人繳存者不以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認定其月收入。個人繳存者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
6、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購房人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之后,由購房人到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開具,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滿18周歲)在內的住房情況,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3個月內有效。隨州市城區(qū)范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不用開具《現有住房情況證明》,直接到中心營業(yè)部柜面授權查詢。
7、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申請受理前一個月內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
8、銀行卡: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
9、擔保人資料:擔保人身份證。
辦理流程:借款申請人向“中心”營業(yè)部、辦事處咨詢確認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人帶齊上述“辦理要件”和擔保人到“中心” 營業(yè)部或辦事處,借款人夫妻雙方及擔保人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面談面簽《個人購房借款合同》、《擔保書》→“中心”審批→個貸管理科或辦事處錄入抵押信息、復核后轉財務科放款→“中心”通過郵政速遞將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個人借款合同、還款計劃表郵寄到面簽時填寫的地址,借款人注意查收并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特殊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
五、商業(yè)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85%開辦此項業(yè)務)
辦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談面簽《隨州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需要核實原件)
1、商業(yè)銀行借款資料:(1)商業(yè)銀行借款合同;(2)提供加蓋銀行印章的貸款余額證明或結清證明(3個月內有效)。
2、商品房買賣合同: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身份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需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4、婚姻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婚姻證明。(1)借款人或購房人已婚的,出具結婚證;(2)借款人或購房人離異后單身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簽署《未婚聲明》;(3)借款人或購房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未婚的,需簽署《未婚聲明》。
5、戶口簿:(1)購房人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2)購房人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同一戶口簿;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出生醫(y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證中任何一項證件予以認定。
6、收入證明:月收入以職工夫妻雙方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職工的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yè)人員、農民工等個人繳存者不以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認定其月收入。個人繳存者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
7、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 2010年12月10日(含該日)以后購房的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購房人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滿18歲)的《現有住房情況證明》,《現有住房情況證明》3個月內有效。隨州市城區(qū)范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不用開具《現有住房情況證明》,直接到中心營業(yè)部柜面授權查詢。
8、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申請受理前一個月內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
9、抵押物:抵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以他人房屋作抵押的,還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人及共有人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10、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
特別說明:
(1)屬本地繳存職工,若本人或配偶為異地戶籍,夫妻雙方在戶籍地購房,繳存職工申請商業(yè)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口簿;若其子女或父母為異地戶籍,其子女、父母在戶籍地購房,繳存職工申請商業(yè)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戶口簿。以上情況購房地與戶籍地應屬同一地區(qū)。屬異地繳存職工,夫妻雙方在本地購房,申請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本地戶口簿;若其子女或父母在本地購房,繳存職工申請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本地戶口簿。
(2)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名下房產不能用做抵押。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所顯示的出生年月日須與身份證號碼信息應當一致。
辦理流程:借款申請人向“中心” 營業(yè)部(辦事處)咨詢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人持抵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到“中心”營業(yè)部或辦事處登記自行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預約評估定價→借款人領取評估報告后帶齊上述“辦理要件”到“中心” 營業(yè)部或辦事處,貸款受理人員受理錄入貸款資料→“中心”審批→借款人到“中心”領取批準生效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請表》及加蓋“中心”印章的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與抵押人夫妻雙方一起到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窗口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中心”專人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個貸管理科或辦事處錄入抵押信息、復核后轉財務科放款→ “中心”通過郵政速遞將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個人借款合同、還款計劃表郵寄到貸款申請時填寫的地址,借款人注意查收并按期還款。
注:持《不動產權證》的抵押人,可直接在“中心”營業(yè)部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特殊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
六、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異地購房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95%開辦此項業(yè)務)
辦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談面簽《隨州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需要核實原件)
貸款對象僅限于:若本人或配偶為異地戶籍,夫妻雙方在戶籍地購房,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口簿;若其子女或父母為異地戶籍,其子女、父母在戶籍地購房,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戶口簿。以上情況購房地與戶籍地應屬同一地區(qū)。
1、購房證明材料:購買一手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時間一年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發(fā)票(付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簽發(fā)時間一年以內的《不動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增值稅發(fā)票及契稅發(fā)票。
2、身份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需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3、婚姻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婚姻證明。(1)借款人已婚的,出具結婚證;(2)借款人離異后單身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簽署《未婚聲明》;(3)借款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未婚的,需簽署《未婚聲明》。
4、戶口簿:(1)購房人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戶口簿;(2)購房人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同一戶口簿;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出生醫(y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證中任何一項證件予以認定。
5、收入證明:月收入以職工夫妻雙方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職工的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yè)人員、農民工等個人繳存者不以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認定其月收入。個人繳存者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
6、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申請受理前一個月內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
7、抵押物:抵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以他人房屋作抵押的,還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人及共有人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8、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
注:
(1)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名下房產不能用做抵押。
(2)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所顯示的出生年月日須與身份證號碼信息應當一致。
(3)只能用隨州本地的房產作抵押。
辦理流程:借款申請人向“中心” 營業(yè)部(辦事處)咨詢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人持抵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到“中心”營業(yè)部或辦事處登記自行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預約評估定價→借款人領取評估報告后帶齊上述“辦理要件”到“中心” 營業(yè)部或辦事處,貸款受理人員受理錄入貸款資料→“中心”審批→借款人到“中心”領取批準生效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請表》及加蓋“中心”印章的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與抵押人夫妻雙方一起到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窗口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中心”專人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個貸管理科或辦事處錄入抵押信息、復核后轉財務科放款→ “中心”通過郵政速遞將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個人借款合同、還款計劃表郵寄到貸款申請時填寫的地址,借款人注意查收并按期還款。
注:持《不動產權證》的抵押人,可直接在“中心”營業(yè)部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特殊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
(二)、異地繳存本地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本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85%開辦此項業(yè)務)
1、貸款資格認定:凡在繳存地公積金中心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個人賬戶狀態(tài)正常、無尚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在本市城鎮(zhèn)購買住房,職工可持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開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情況證明》及近6個月的繳存流水,在本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建立還款保證金賬戶,一次性存入6000元后,可向本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6000元還款保證金不計入可貸額度核定范圍。已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按二次貸款政策執(zhí)行;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再受理公積金貸款。
2、本地購房證明材料、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收入證明、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個人信用報告以及辦理流程等,根據貸款種類與本地繳存者申請貸款一樣辦理。
貸后管理
一、貸款回收
借款人應恪守信用,嚴格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用自有資金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也可以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借款人及配偶使用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的,應當授權公積金中心扣劃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直接歸還公積金貸款,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當按照公積金中心的規(guī)定保留余額。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部分公積金貸款本金或全部貸款本息,按照借款合同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作調整、不予退還,也不得收取違約金。
(一)銀行卡按月批扣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每月20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息存入本人銀行還款專戶中,由住房公積金中心通過住建部銀行結算應用系統自動扣劃到住房公積金中心賬戶,并短信提示扣款情況(銀行批扣還款日為每月20日、25日及月末最后1天,20日至月底為還款寬限期,跨月即為逾期)。
(二)公積金按月批扣
首次還款成功后,借款人及配偶可通過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或網上營業(yè)廳授權委托“中心”逐月扣劃公積金賬戶存款還貸。也可到“中心”營業(yè)部或辦事處柜面授權辦理。此項業(yè)務為次月生效業(yè)務,且僅進行足額批扣(公積金按月批扣還款日為每月15日,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還貸時,系統自動在銀行批扣還款日進行批扣)。
操作流程:關注szzfgjj公眾號,依次點擊“業(yè)務辦理”——“個人業(yè)務”——“賬號綁定”——“委托扣劃簽約”
(三)銀行卡提前還本
借款人可在首次還款成功后的次月,申請辦理銀行卡提前還本業(yè)務(默認還款卡為申請貸款時提供的銀行卡,需辦理賬號變更的可登陸“中心”微信公眾號進行變更)。該業(yè)務系統支持每月操作一次。提前還款后,貸款期限不變,次月起月還款額減少。
1、辦理流程
A、自助辦理
借款人自行登陸“中心”微信公眾號、網上營業(yè)廳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操作流程:關注szzfgjj公眾號,依次點擊“業(yè)務辦理”——“個人業(yè)務”——“賬號綁定”——“銀行還貸”——“提前還本”
B、柜面辦理
借款人持身份證到“中心”營業(yè)部(辦事處)申請辦理公積金提前還本業(yè)務。
2、辦理時限:每月15日、20日、25日、月末最后一日不能辦理此項業(yè)務。(每月15日要進行公積金按月批扣,每月20日、25日、月末最后一日要進行銀行還貸批扣。)
(四)公積金提前還本
借款人可在首次還款成功后的次月開始,申請辦理公積金提前還本業(yè)務(每月借款人或配偶公積金賬戶辦理一次)。提前還款后,貸款期限不變,次月起月還款額減少。
1、辦理方式
A、自助辦理
借款人自行登陸“中心”微信公眾號、網上營業(yè)廳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操作流程:關注szzfgjj公眾號,依次點擊“業(yè)務辦理”——“個人業(yè)務”——“賬號綁定”——“公積金還貸”——“提前還本”
B、柜面辦理
借款人持身份證到營業(yè)部(辦事處)申請辦理公積金提前還本業(yè)務。
2、辦理時限
每月15日、20日、25日、月末最后一日不能辦理此項業(yè)務。(每月15日要進行公積金按月批扣,每月20日、25日、月末最后一日要進行銀行還貸批扣。)
(五)提前結清
借款人可在首次還款成功后的次月開始,申請辦理提前結清業(yè)務。結清后借款人應及時到中心營業(yè)網點柜面辦理 “貸款結清解押”。
1、辦理流程
A、自助辦理
借款人自行登陸“中心”微信公眾號、網上營業(yè)廳辦理提前結清手續(xù),再持本人身份證到營業(yè)部(辦事處)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xù)”。
操作流程:關注szzfgjj公眾號,依次點擊“業(yè)務辦理”——“個人業(yè)務”——“賬號綁定”——“公積金還貸”/“銀行還貸”——“提前結清”
B、柜面辦理
借款人持身份證到營業(yè)部(辦事處)申請辦理公積金提前結清業(yè)務。
2、辦理時限:每月15日、20日、25日、月末最后一日不能辦理此項業(yè)務。(每月15日要進行公積金按月批扣,每月20日、25日、月末最后一日要進行銀行還貸批扣。)
二、貸款信息變更
貸款信息變更包括下列類型:
1、基本信息變更(包括聯系電話、地址);
2、抵押物變更;
3、還款賬號變更;
4、公積金中心批準的其他變更類型。
(一)還款賬號變更
由于借款人還款銀行卡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借款人不能按時、正常扣款的,可以申請變更扣款賬號,借款人可通過“中心”微信公眾號、網上營業(yè)廳自助辦理或持有效證明材料到營業(yè)部(辦事處)提出申請,柜員即時辦理。
(二)公積金質押擔保人變更
借款人在貸款時采用公積金質押擔保方式申請貸款,在還款期內需申請更換公積金質押擔保人。對信譽良好的借款人,可受理質押擔保人變更。
1、質押擔保人變更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新質押擔保人身份證原件;
(2)填寫《隨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審批表》。
2、辦理流程
(1)審查借款人還款狀況,對還款記錄正常、信譽良好的借款人同意更換質押擔保人;
(2)工作人員對新的質押擔保人個人信息進行核實,確認該質押擔保人了解擔保內容,且出于自愿原則提供擔保。在擔保期間,個人公積金賬戶擔保金額不得提取使用,直至借款人貸款結清方可恢復賬戶正常狀態(tài)。
(三)添加配偶信息(共同還款人)
借款人單身狀態(tài)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在貸款還款期間結婚的,可申請?zhí)砑优渑甲鳛楣餐€款人,可授權使用公積金按月還貸。
1、添加共同還款人所需準備材料: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2、辦理流程
(1)綜合柜員應核實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真實性,在貸款管理系統中錄入配偶相關信息;
(2)打印《共同還款協議》由借款人及其配偶簽字確認。
(四)抵押物置換
辦理要件:產權人(含共有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擬置換《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辦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辦理要件→綜合柜員受理查實借款人貸款情況→評估公司出具置換抵押物的評估報告→綜合柜員受理面簽→貸款審批崗審批→不動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后由中心專人領證→通知客戶辦理置換抵押手續(xù)。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特殊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三、抵押物管理
《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轉《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
辦理要件:樓盤所在開發(fā)企業(yè)出具的辦理正式抵押手續(xù)申請書(附預轉正客戶名單)、《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
辦理流程:樓盤專管員提供辦理要件→貸后管理崗A受理復核→錄入打印《領取預抵押名單》→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貸后管理崗B復核后蓋章登記→樓盤專管員憑領取的相關資料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預轉正”手續(xù)→中心專人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并錄入。
四、逾期管理
貸款的逾期是指借款人在約定的還款日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貸后管理人員每月要及時掌握借款人還款情況,并對逾期貸款進行整理分類。
(一)逾期貸款分類標準
1、正常貸款:借款人一直能正常還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響貸款本息及時、全額償還的不良因素;借款人累計違約期數在2次(含)以下,并屬于偶然性因素;
2、關注貸款:借款人累計違約期數達3次;借款人雖能還本付息,但已經存在影響貸款本息及時、全額償還的不良因素;
3、次級貸款:借款人累計違約期數達4—5次;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證及時、全額償還貸款本息,需要通過對外借款、變賣資產等才能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可疑貸款:借款人累積違約期數達6次(含)以上;貸款人、保證人已要求借款人處理抵押物,預計貸款可能發(fā)生一定損失,但損失金額尚不能確定;
5、損失貸款: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貸款人處理抵押物后仍不能清償貸款;借款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蹤或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未能還清的貸款。
(二)催收程序
1、貸后管理人員對每月逾期客戶名單進行整理、統計。貸后管理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短信方式告知借款人及時履行還款義務和逾期還款的法律責任,并對通知內容做好記錄;
2、對電話催繳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借款人,應在30個工作日內郵寄《逾期催繳通知書》進行催繳,告知借款人按期還款的義務和逾期還款的法律責任;
3、對于無法通過電話、短信或信函方式聯系的借款人,或是采用上述方法催繳仍拒不履行義務的借款人,實行上門催收;
4、借款人連續(xù)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客戶,貸后管理人員應及時聯系法律顧問,向借款人出具《律師函》。屬按揭貸款的,按照中心、開發(fā)商、銀行簽訂的《公積金按揭貸款合作協議》的約定,書面通知開發(fā)企業(yè),督促開發(fā)企業(yè)代為清償;
5、對連續(xù)逾期6個月以上,拒不償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貸款保證金管理
(一)自然結清解凍
(1)由貸款管理員在系統中查詢確認結清狀態(tài)后,打印《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貸款保證金解凍通知》。
(2)個貸管理科長或辦事處主任復核后加蓋印章,送受托銀行解凍保證金。
(二)《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轉《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保證金解凍流程
由“中心”工作人員到不動產登記部門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貸款管理員錄入權證信息轉個貸管理科長或辦事處主任復核→貸款管理員打印《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貸款保證金解凍通知》→個貸管理科長或辦事處主任復核后加蓋印章,送受托銀行解凍保證金。
貸款咨詢渠道
1、公積金服務熱線:0722-12329。
2、微信公眾號:szzfgjj
3、隨州住房公積金網https://www.suizhougjj.cn/。
咨詢內容:
(1)基本政策:包括貸款條件、限額標準、期限、利率、用途和還款方式等。
(2)辦理流程:包括辦理內容、辦理場所和辦理時限等。
(3)所需資料。
(4)網廳使用。
4、信息查詢方式:
(1)網上營業(yè)廳查詢。
(2)12329熱線自助語音。
(3)“隨州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
(4)自助查詢終端(各網點業(yè)務大廳)。
(5)持身份證到各網點柜面查詢。
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方式
(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征信中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1、中國人民銀行隨州市中心支行服務大廳
地址:隨州市曾都區(qū)明珠路18號
電話:0722-3329351
2、隨州市政務服務中心(自助查詢)
地址:隨州市曾都區(qū)白云大道18號
3、 中國人民銀行廣水市支行
地址:廣水市廣安路118號四樓
電話:0722-6233206
(二)互聯網查詢信用報告(提交查詢申請后第2天獲取)
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網址:https://ipcrs.pbccrc.org.cn/
征信中心網站:https://www.pbccrc.org.cn/
查詢流程:用戶注冊→用戶激活→查詢信用信息
售房單位樓盤管理
一、樓盤審查的重點內容
樓盤審查主要分對開發(fā)企業(yè)資信的審查和項目本身合法性審查。
(一)開發(fā)企業(yè)
資信審查重點內容:
1、企業(yè)資信等級。
2、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
4、會計報表。
5、開發(fā)企業(yè)的債權債務和為其他債權人提供擔保的情況。
6、企業(yè)法人代表的個人信用程度和領導班子的決策能力。
(二)項目審查重點內容:
1、項目資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的審查。樓盤調查人員對項目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查。樓盤準入申報材料目錄:
公司資料:公司按揭貸款申請、企業(yè)簡介、小區(qū)簡介、企業(yè)章程、公司同意按揭決議、企業(yè)財務報表、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企業(yè)法人身份證及證明復印件、企業(yè)法人個人征信、開發(fā)資質證明復印件。
項目資料:項目批復復印件、國有土地證復印件(附繳款發(fā)票復印件)、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復印件、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復印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建筑規(guī)劃平面圖復印件、授權書、開發(fā)企業(yè)與房屋銷售公司簽訂的協議復印件、銷售公司承諾書、受托銀行申請。
2、項目的合法性審查
包括:項目開發(fā)的合法性審查、項目銷售的合法性審查、項目工程進度審查、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審查。
二、辦理流程
(一)審核售房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
(二)兩名工作人員到施工現場勘察樓盤建設進度情況,勘察樓盤是否達到商品房預售條件,主體工程施工情況以及樓盤信息;
(三)核對開發(fā)商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四)出具樓盤調查報告,將售房單位資信情況、申報樓盤基本情況以及勘察情況進行分析,對于符合簽約條件的樓盤將調查報告交主任審閱;
(五)召開貸審會審議通過并出具貸審會會議紀要;
(六)簽訂公積金中心、銀行、開發(fā)企業(yè)三方協議(開發(fā)商提供協議銀行開具的放款賬號及保證金賬號);
(七)在貸款系統中錄入簽約樓盤名稱及售房單位劃款銀行賬號;
(八)在中心網站上發(fā)布樓盤簽約信息;
(九)簽約后及時掌握售房單位的施工情況及銷售情況;
(十)正常受理貸款業(yè)務;
(十一)對于貸款審批流程完成的,必須同時核實所在樓棟主體結構是否封頂。達到封頂狀態(tài)且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后方可放款。
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綜合科 2019年8月14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