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國、全省推進“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相繼召開,會議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對“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進行再部署,推進整改工作落實,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任務。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澤富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在隨州分會場收聽收看。
就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劉澤富提出,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兩個維護”的高度,嚴格按照規(guī)定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要壓緊壓實責任,各地各部門的行政一把手,農業(yè)、國土部門要承擔好牽頭責任。要加大整改力度,對排查清理出的問題,按照相關工作要求,認真整改,確保3月20日前所有問題全部整改到位。要加強檢查督辦,成立工作專班,把問題落實到人、落實到項目、落實到具體時間節(jié)點,強化督辦和推進力度。要實行銷號管理,對已經上報的“大棚房”問題,組織專班逐一核查,達到整改標準的及時銷號,對整改不符合要求、達不到標準的不予銷號。
什么是“大棚房”?
從實際情況看,“大棚房”建設類型存在地區(qū)差異,主要包括三類:
第一類是在各類農業(yè)園區(qū)內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guī)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閑度假設施等;
第二類是在農業(yè)大棚內違法違規(guī)占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
第三類是建設農業(yè)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guī)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fā)。
其中,前兩類問題是清理整治的重點,必須堅決整治整改。第三類情況復雜,需要區(qū)分情況,分類處置,對面積嚴重超標并改變農業(yè)生產用途的,也必須堅決整治整改。
“大棚房”問題違法違規(guī)主體多樣,包括違法轉讓土地、違法占地建設、違法銷售、違法發(fā)布銷售信息、購買者違規(guī)再建等環(huán)節(jié),其中以違法建設及違法使用者兩方面主體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