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傳一種關于“個人出租房屋征收“房屋租賃稅”的說法,牽動了許多城市“租客”的敏感神經。國家是否有這些政策,“房屋租賃稅”又是什么含義呢?
針對這個問題,國家稅務專家劉佐解釋說,房屋租賃屬于經營、交易和收入等范圍,個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應當依法向當地地方稅務機關繳納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同時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但網上這種說法的“房屋租賃稅”是不存在的,是對個人出租房屋相關繳稅規(guī)定的誤讀。
而對于“租客”們的恐慌,劉佐表示:“個人房屋租賃行為涉及的各項稅收,地稅機關過去一直在征收,并不是新增加、新開征的稅,所以不會給房屋租賃市場造成大的沖擊,對房租價格的影響也十分有限?!彼圆槐赜袚鷳n。
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guī),出租房屋應當按照服務業(yè)中的租賃業(yè)繳納營業(yè)稅,納稅人為出租房屋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取得的租金收入,適用稅率為5%。營業(yè)稅的納稅人應當在繳納營業(yè)稅的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目前國家對于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減按1.5%的稅率征收營業(y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