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獲贈贈品領用券,涂層一刮中了1000元抵用券,這樣的喜事從天而降,會不會迷糊你的心智呢?近日,家住隨縣均川鎮(zhèn)柳樹河村的村民賀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好事”。
半個月前,賀先生到均川鎮(zhèn)區(qū)的某購物廣場購物。因其購物金額滿28元,收銀員送給賀先生一張“玉緣玉器”珠寶專柜的贈品領用券。賀先生刮開券上的涂層,券上顯示“抵用1000元”字樣,珠寶專柜售貨員稱,該券不找零、不兌現(xiàn)金,離柜放棄作廢,只能用做商品購買抵現(xiàn)。于是賀先生便在陳列的商品中選擇了一款標價為1360元的金鑲玉吊墜,用贈品券抵扣1000元后又支付了360元現(xiàn)金。
回家后,賀先生隨身佩戴不到半個月,便發(fā)現(xiàn)吊墜上的金色開始脫落,遂向均川工商所投訴。接到投訴后,均川工商所執(zhí)法人員立即組織雙方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投訴人將購買的金鑲玉吊墜退還給被投訴人,被投訴方退回投訴人購買吊墜的360元。
均川工商所鄭重提醒消費者,經(jīng)營者以中獎方式誘導消費者購買價格虛高的珠寶玉石商品,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應當理性看待金鑲玉、玉石翡翠飾品,避免買到看似物美價廉、實則質次價高的商品。
(原標題:購物獲贈抵用券花錢買玉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