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15時許,尚市派出所民警在轄區(qū)治安巡邏期間,發(fā)現有兩輛河南籍號牌的油罐車停在316國道尚市鎮(zhèn)凈明段路邊,十分可疑。經過觀察,民警發(fā)現不時有老百姓拿著油壺到其中一輛油罐車的放油口處接汽油,沒有任何安全措施,十分危險。民警果斷行動,將非法出售汽油的違法人員魏某、李某帶回派出所。
經審訊,魏某、李某二人系河南南陽人,供職于河南省駐馬店一運輸公司,兩人此次駕駛一輛裝滿汽油的油罐車從江西省運輸到隨縣一能源公司,在將汽油卸貨后回河南南陽的途中,當行駛至316國道尚市鎮(zhèn)凈明鋪村路段時發(fā)現有一飯店,便將車??吭诼愤叧燥?。吃完飯后,兩人私自將公司油罐車內殘余的30余升汽油放出,以3元/升的價格零售給附近的老百姓,以牟取私利。尚市派出所報請隨縣公安局裁決,決定分別對魏某、李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之處罰。
民警提醒:汽油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者需要具備嚴格的消防安全條件方可操作,而且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嚴格審批,否則一旦操作不當或遇明火、高溫都會釀成起火爆炸的惡性事故。廣大市民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購買沒有安全及質量保證的汽油,一旦發(fā)生事故,將得不償失。
(原標題:兩男子為牟取私利 國道邊非法售賣汽油被拘留)